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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在职)复试方案

一、复试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要求见附件2)且“GCT”总成绩在184分以上(含184分)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许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GCT”总成绩在194分以上的无学士学位考生,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许参加复试。
2014年我校工程硕士各专业领域均不接收调剂考生。
考生需提供材料如下:
1. 《2014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生报考资格审查表》(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
2. 考生身份证、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考生报考条件中工作年限要求:
(1)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满3年,须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须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二、复试的具体安排
1.复试程序:
满足复试资格的考生先到环能学院研究生教务处(实2-101)进行资格审查,然后进行正式的复试。
(1)资格审查时间:1月13日(周二) 7:30-8:20   
资格审查地点:实2-101
(2)复试时间安排:1月13日(周二) 上午笔试,下午13:00分2组面试。
笔试地点:教1-226教室
笔试时间:8:30-11:30
面试地点由各小组根据面试需要而定,并于面试当日依据面试考生的分组情况告知各位考生。
面试时间:面试1组:13:00-17:00
          面试2组:13:00-17:00
(3)复试比例:参加本专业复试的考生按照最终录取人数的150%确定。
2.考核方式:专业综合考试(暖通空调:45分)采取笔试形式,专业面试(40分),专业英语采用笔试形式(15分)。
3.初试成绩的70%和复试成绩的30%作为录取排序的成绩。
4.拟录取名单由复试工作组集体确定。主要依据考生的成绩排序,并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由复试工作组成员讨论决定后,复试负责人签字确认,报送备案。公示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