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会整体的工作效率,督促与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本着“务实、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本考核方案,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办法
本考核制度以每部门 200 分为满分。学期末进行考评,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存档,主席团负责监督,并由团委审核。
二、考核事项
综合评比(占 50 %, 100 分)
部门自评(占 20 %, 40 分)
部门互评(占 10 %, 20 分)
主席团评价(占 10 %, 20 分)
普通学生代表评价(占 10 %, 20 分)
三、考核实施细则
(一)综合评比 ( 100 分)
1 、会议与考勤
( 1 )部长例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参加部长例会,若有事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部长例会无故迟到扣相关部门 3 分 / 次,无故旷会扣相关部门 5 分 / 次。
( 2 )全委会及民主生活会: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全委会及民主生活会,若有事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全委会及民主生活会无故迟到扣相关部门 2 分 / 人次,无故旷会扣相关部门 4 分 / 人次。
( 3 )部门例会:各部部门例会需对干事进行考核,记录迟到、旷会以及请假的干事姓名,在学期末将最后的统计名单交由办公室统计整理,对于无故迟到者扣相关部门 1 分 / 人次,无故旷会者扣相关部门 2 分 / 人次。连续请假三次及三次以上者扣相关部门 1.5 分 / 人次。
( 4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相关成员参加的,有事者需提前向主席团请假,对于无故迟到者扣相关部门 1 分 / 人次,无故旷会者扣相关部门 1.5 分 / 人次。
2 、工作的开展
( 1 )团委、主席团交给各部门的工作(包括书面工作),各部门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者需提前向主席团说明。对于无故拖延的部门扣 8 分 / 次。
( 2 )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提前 3 - 5 天将活动计划(方案)交由主席团审批。活动结束后,在一周内将活动总结交由办公室备案。不按此规定进行的部门扣 8 分 / 次。
( 3 )各部门在活动之前要申请经费的,应认真填写资金预算申请表,该表必须由团总支书记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花费资金不得超过预算资金,否则多出部分不予报销,经费预算出现重大失误的扣部门8 分 / 次。
3 、部门建设
( 1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条例,包括部门职责、干事培养及干事考核等内容。学期末仍然没有内部管理条例的部门扣 10 分。
( 2 )各部门必须注意学生干部的自律,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对于各部门干事出现违纪情况扣本部门 1.5 分 / 人次。部长、副部长出现违纪情况扣本部门 2 分 / 人次,出现未经批准擅自退会的扣本部门 5分 / 人次。
4 、值班
( 1 )值班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值班。有事不能值班者需提前向办公室或主席团说明,无故不值班者扣相关部门 4 分 / 次。
( 2 )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 7 : 00 - 9 : 30 。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或早退,出现其中情况之一者扣相关部门 3 分 / 次。
( 3 )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内到扫卫生并倒垃圾。打扫不干净或不打扫以及不倒垃圾者扣相关部门 4 分 / 次。
( 4 )以上各条由办公室及主席团负责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情况出现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在学生会信息栏上通报。
(二)部门自评( 40 分)
学期末各部门需要书面或用电子版的形式写自评材料,内容包括本学期部门建设、工作开展及思想汇报,由主席团负责审阅并打分。
(三)部门互评( 20 分)
学期末各部门针对部门之间的交流与认识,相互打分。打分人员由各部门选派一名代表,打分采取不记名方式,由主席团监督打分过程,办公室负责统计分数。
(四)主席团评价( 20 分)
学期末由主席团对各部门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整体的评价并打分。主席团应写出对各部门一学期的工作评语,写出工作中的优点与存在的不足,并反馈给各部门。
(五)普通学生代表评价( 20 分)
学期末从各年级各班中选出 2 名学生代表,对学生会各部门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打分。
(六)相关说明
本考核方案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分数,写出评比结果,并将结果存档。
本考核方案在学期末进行评比。
本考核方案不设置加分项目,扣分无上限。
本考核方案评比原则为“务实、高效、公平、公正”。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