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贯彻《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单项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字[2020]2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我院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建筑大学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北京建筑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等文件规定,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工作。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严格审查,学院领导复审通过,2021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已完成,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附件1 环能学院2020-2021春季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个人)
附件2 环能学院2020-2021春季奖学金 团体奖学金
附件3 环能学院2020-2021春季奖学金 优秀学生
二、公示期限
学院内公示:2021年5月8日-5月13日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范围
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
四、接访受理
1.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2.环能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
接访地点: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学B教学楼216室
联系电话:61209104
电子邮箱:zhangqiao@bucea.edu.cn
联系人:张巧
五、反映意见要求
1.以部门(单位)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进行反映的要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等。
2.以个人名义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进行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3.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来访一般不做调查;对反映的情况清楚,有据可查的,要进行核实。
4.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受理部门和个人对反映人及其意见严格保密。